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 交疏”, 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 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 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