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 悦。於是行督责益严 ,税民深者为明 吏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 能督责矣。”刑者相 半於道,而死人 日成积於市。杀人众者为忠臣。二 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