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