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