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