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