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