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