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