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 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