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