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 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 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 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