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