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