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 乘车入其县廷。之旁 郡国,为人请 求事,事可出,出之; 不可者,各厌其 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 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 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 夜半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