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