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 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