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 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 以劫杀郑子内厉公 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 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 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