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 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 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 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 人又曰: 曾参杀人 。其母尚织自若 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 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