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 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 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 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