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 城阳。上怜淮南厉 王废法不轨,自使 失国蚤死,乃立其 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 ,安阳侯勃为衡山 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 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