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