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