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