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