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