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