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