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