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