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