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