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