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