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