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