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 敬,而灭其所 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 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 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 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 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 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 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 周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 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 此相持,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