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