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