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 。太子怒,被恐 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 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 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 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 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 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 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 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 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 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 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 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