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