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 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 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 ,则毋以其难 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 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 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 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 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 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 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 身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