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