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