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