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 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 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