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