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