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 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 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 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