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